许多类型的文件用于国际运输。其中之一是 TIR证书——在至少两个关税区之间运输货物时使用的国际海关文件。 TIR 证书 通常,根据 TIR 程序,货物在货物装运开始的地方由海关当局封存。它们通过公路运输的车辆和集装箱(可移动罐、升降厢式货车或其他类似结构),遵循《TIR证书国际货物运输公约》(TIR 公约,在法国国际运输公司- 国际公路运输)。进行 TIR 运输的车辆有一块矩形板,上面贴有“TIR”字样。 TIR证书简化了海关边境和海关办公室的道路交通程序。在途中,海关没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保证金或担保)。由于货物不经过检查,整个过境程序也大大缩短。然而,根据 TIR 公约,海关当局有权检查货物。 此外,TIR证书使货物能够在国际过境制度内运输,在途中受到海关当局的干预最少,并作为一种保证。它由在关税区内成立的授权担保协会签发。个人担保凭证的金额为 10 000 欧元(在欧盟成员国)。 在 TIR证书下运输的货物 TIR证书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货物。烟草制品和酒精不包括在此类运输中,但允许进行进一步加工的葡萄酒、啤酒和生烟草。在这种情况下,TIR证书必须在封面和所有凭单上清楚地标明“TABAC/ALCOOL”或“TOBACCO/ALCOHOL”。 对于大件或重型货物的运输,凭证上的特殊说明:“HEAVY OR BULKY GOODS”或“ marchandisespondéreuses ou volumeuses ”以粗体显示。此类货物通过非封闭车辆或集装箱运输。运输的货物(集装箱或车辆)由起运地海关密封。如果需要转运货物,在转运过程中必须有起草报告的海关当局在场。 哪些国家使用 TIR证书? TIR 公约有 75 个缔约方。TIR证书可以在每个欧洲国家以及一些非洲和亚洲国家以及中东地区使用。美国、加拿大、智利和乌拉圭也是缔约方,但这些国家不使用 TIR证书。 货物必须在关税区之间移动才能适用 TIR 程序。因此,TIR证书不适用于欧盟国家之间的运输。但是,如果货物通过适用 TIR 程序的第三国领土运输,则该证是有效的。因此,它适用于您从欧盟以外进口或发送货物到欧盟国家或货物通过非欧盟成员国的国家。 可以建立 TIR 过境业务的国家: 阿富汗 阿尔巴尼亚 亚美尼亚 奥地利 阿塞拜疆 白俄罗斯 比利时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保加利亚 中国 克罗地亚 塞浦路斯 捷克共和国 丹麦 爱沙尼亚 芬兰 法国 乔治亚州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印度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爱尔兰 以色列 意大利 约旦 哈萨克斯坦 科威特 吉尔吉斯斯坦 拉脱维亚 黎巴嫩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耳他 摩尔达维亚 蒙古 黑山 摩洛哥 荷兰 挪威 我自己的 北马其顿 巴基斯坦 波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俄罗斯联邦 沙特阿拉伯 塞尔维亚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塔吉克斯坦 突尼斯 土耳其 土库曼斯坦 乌克兰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英国 乌兹别克斯坦 如何获得 TIR证书? TIR证书归国际道路运输联盟 – IRU 所有,在日内瓦印制。每张 TIR证书都印在一张特殊的纸上,并有许多保障措施;因此,相对容易发现虚假文件。每份 TIR证书打印件都有 TIR 识别号、条形码和水印。经授权的国家公路运输协会签发 TIR证书。这些文件在国际上有效。 您必须向协会申请才能获得 TIR 程序的使用权。该协会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有关您公司的某些信息,即注册、所有权、方向和股权。获得授权的 TIR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要求永久满足 TIR 公约、国家立法和协会规则规定的最低条件和要求。 TIR 公约第 6 条和附件 9 第 II 部分关于持有人的最低条件和要求规定,TIR证书持有人必须: 1、证明有经验或至少有能力在常规国际运输中从事常规国际运输 2、稳健的财务状况 3、证明在适用 TIR 公约方面的知识 4、证明没有严重或屡次违反海关或税收立法的行为。 此外,持有人必须提供担保,例如: 1、“录取”担保(以现金存款、银行担保或保函的形式) 2、涵盖针对担保链提出的索赔的特殊担保 3、与未退还的 TIR 有关的担保 4、其他情况下的额外保证。 如果你已经持有 TIR证书,则你有责任支付与 TIR 运输有关的所有关税、税款、罚款和罚款。 TIR证书由什么组成? TIR证书以法文印刷(封面也是英文)。它由封面、黄色货物清单和成对的凭证组成:一个白色和一个绿色。有些部分是为了撕掉。在欧盟设立的 TIR证书持有人有义务在共同体电子系统 NCTS 中进行登记。 盒子完成如下: 1、签发单证册时,协会填写封面上的方框1-5 2、承运人在开始旅程之前填写封面上的第 6-12栏和所有 volet 和舱单上的第2-15 栏 3、起运地海关当局填写1 号存根上的16-23 和1-6栏 4、目的地海关当局填写第2存根上的24-28和1-6栏。 TIR证书有几种类型: 1、4-volet(两个关税区之间的旅程) 2、4-volet-PILOT,适用于任何欧盟国家到与欧盟有直接边界的第三国,例如波兰-白俄罗斯,反之亦然 3、6-volet(最多三个关税区) 4、6-volet-PILOT 用于往返于欧盟国家或从第三国到第三国的运输,通过任何欧盟国家(瑞士-白俄罗斯;土耳其-乌克兰等,通过欧盟关税区)过境 5、14-volet(最多七个关税区) 6、20个襟翼。 Volet 是一对用盖子固定的文件。每个海关边境有一对。所有的 volets 必须完成。世界各国发行 TIR证书的价格和协会名单可在UNECE 文件中找到。欧盟国家协会的网站可在欧盟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查阅。 使用单证册的规则 1、清关在出发地和目的地海关进行 2、在进行往返/途经欧盟领土的 TIR 运输的情况下,获取一个 EORI 编号并在用于在欧盟领土上进行 TIR 操作的凭证1 和2的方框4中提及 3、仅一次有效,由适当密封的车辆或集装箱 4、TIR证书仅在指定期限内有效;禁止交替 5、不要向出发地海关出示过期的 TIR证书 6、完成所有的 volets,不管它们是否会被使用 7、禁止将 TIR证书传送给第三方 8、你必须尽快归还所有已使用和未使用的 TIR证书 9、至少五年内记录所有签发给你的 TIR证书以及使用 TIR证书的所有旅程的详细信息 10、除非得到主管当局的批准,否则禁止更改已完成的箱子 11、如果货物在途中发生毁坏或损坏,承运人将向最近的海关当局报告事实,以正式报告该事件。 12、贴有 TIR 牌照的车辆必须符合海关证书确认的技术要求(有效期两年) 13、在运输过程中,可能的关税和税收应由国际担保来保证。 立法 关于 TIR证书的最重要的法律文本是: 1、《TIR证书国际货物运输海关公约》(TIR 公约,1975年) 2、2009/477/EC : 理事会决定以合并形式发布《关于使用 TIR证书进行国际货物运输的海关公约》(TIR 公约) 3、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5/2447制定了实施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制定欧盟海关法典的条例 (EU) No952/2013 某些规定的详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