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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贸易协定_NAFTA

2022-6-21 10:29| 发布者: isky| 查看: 181| 评论: 0

摘要: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是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之间以政府间协议形式签署的三国优惠贸易协定 (PTA) 。它于1993年获准于1994年开始,是第一个涵盖一个发展中经济体和两个发达经济体的 P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建立在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是加拿大、墨西哥和美国之间以政府间协议形式签署的三国优惠贸易协定 (PTA) 。它于1993年获准于1994年开始,是第一个涵盖一个发展中经济体和两个发达经济体的 P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建立在三个国家之间已经建立的实质性联系之上。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之前,美国是加拿大和墨西哥的主要贸易伙伴,这些国家加起来占美国双向商品贸易的四分之一。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具体原因。对于美国来说,一个主要目标是通过促进其南部邻国的经济发展来帮助稳定其与墨西哥的边界。加拿大与美国签订了双边 PTA(CUSTA),该协定于1989年生效,并倾向于三方协议而不是单独的墨西哥-美国双边 FTA。墨西哥政府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视为增加外国直接投资 (FDI) 流量、促进经济发展、减轻贫困和巩固1985年后发生的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改革的工具。

规定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更重要的条款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包括电信和银行业务,具有商业和专业职业的临时移民身份)、投资以及解决贸易和投资争端的机制。其他部分涉及政府采购和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逐步对商品实行零关税,并为三个国家之间的服务和投资流动提供国民待遇(外国和国内所有者一视同仁)。该协议涵盖的范围远不止货物贸易,因此具有区域一体化协议 (RIA)的要素。为了解决众多美国团体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反对,有一些附带协议设立了环境和劳工合作委员会。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进一步协议成立了北美开发银行 (NADB) 和边境环境合作委员会 (BECC),以解决边境两侧100公里(62英里)范围内的社会环境问题。完整的 NAFTA 协议可在 NAFTA 秘书处的网页。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与欧盟不同,没有向超国家机构授权。例如,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对外关税结构、自己的环境和劳资关系法、自己的贸易救济法和自己的执法程序。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关系的特点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谈判,而不是通过超国家机构采取行动。监督协议的三方机构结构(除了关于劳工和环境的附加协议)实际上不存在。

因为每个参与者都保留了自己的外部关税结构,所以在三个国家之间流动的货物的原产地都有规定。这些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非常详细,防止进口到较低关税成员国的外部商品流向具有较高外部关税的成员国。原产地规则要求商品在成员国内进行某种程度的转换——必须增加一些价值——才能被另一方免关税进口。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的经验:贸易和投资

北美经济的进一步一体化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内部的商品贸易中最为明显。在其第一个十年中,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内的货物出口贸易占三国贸易总额的比例从约45% 增加到56%。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墨西哥对美国的出口增加了250%。同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内的商品进口增长较为温和,从 37% 增至 39%。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第一个十年结束时,墨西哥在美国进口中的市场份额从7.7% 上升到11.7%,而加拿大的份额基本保持不变,为18%。1993年,超过40%的墨西哥出口来自边境地区的加工厂,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一比例在40% 到45%之间。如此巨大的货物流量增加给交通基础设施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令人惊讶的是,合作伙伴之间没有系统的协调来解决这个问题。美国与其两个伙伴之间双向服务流动的变化没有那么剧烈,与美国总数的三分之二相比增加了五分之三。

外国直接投资流量每年都非常不稳定,严重依赖于伙伴国的总体经济状况。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期间,美国与其伙伴之间的双向 FDI 流量平均占美国总量的13.7%。从美国和加拿大流向墨西哥的 FDI 均呈现上升趋势。

争端解决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有许多争端解决程序。主要涉及贸易(国家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法的适用)和外国直接投资的待遇。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各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的情况下,出口商等私人团体可以向具有约束力的双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小组作出陈述。(在某些情况下,当事方有权单独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或同时向世贸组织提出投诉。)由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贸易救济法,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小组有效地确定国内贸易机构的调查结果是否合理。专家组的决定可以通过“特别”审查提出质疑,其中指控专家组不当行为、利益冲突或程序违规行为。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法律和行政上与国内投资者相同。如果出现争议,它还赋予另一个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私人投资者起诉东道国的权利。在影响这三个国家的许多备受瞩目的案件中行使这项权利已成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最具争议的方面。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

评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并非易事。一个原因是三个国家都存在关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两极分化的辩论。其次,十年间发生了许多变化,因此断定 NAFTA 造成了这些变化是完全不恰当的。事实上,美国经济在1994年至2000年间的强劲扩张很大程度上解释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缔约方之间双向贸易的增加。第三是安全问题现在主导了双方的讨论。

在加拿大,关于 CUSTA 和NAFTA的辩论非常关注对制造业的潜在影响。该行业似乎已经保持了自己的地位,既没有证明国内辩论中表达的乐观主义也没有悲观主义。发生了一些结构调整,最初因1989-1991年间的汇率升值而受挫,但随后又因1992年之后的贬值而助长。在最好的情况下,生产力没有明显的加速,而在最坏的情况下,生产力的提高却减速了。

在墨西哥,出口虽然集中在相对较少的部门,但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然而,扩大的出口部门的有利发展并未波及到其他经济部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无疑加强了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经济自由化。此外,该协议使墨西哥作为信息技术、食品加工和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更具吸引力。但很明显,墨西哥需要进行实质性、范围广泛的体制改革,以确保贸易自由化收益的公平分配,并证明其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人均收入水平上有一定的趋同。这种趋同对于减少进入美国的非法移民数量是必要的。

对于占绝对优势的合作伙伴美国来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非常小,远不及技术变革、1992-2000年期间的持续增长以及随后的衰退和放缓以及国际发展。对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最强大的经济伙伴来说,影响最弱。

对 PTA的一个批评是它可能导致贸易转移——用来自协议缔约方的成本更高的生产商取代来自非成员国的低成本供应商。研究表明,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国家一级贸易转移的证据很少。

自9/11 以来,安全已超过贸易和投资流动,成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内最重要的问题。结果是边境程序显着收紧——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贸易征收“安全税”。墨西哥和美国的边境流动因非法移民、贩毒和卡车运输纠纷而变得复杂。尽管成立了 NADB 和BECC,但边境地区的社会状况仍然很可耻。鉴于问题的严重性,NABD 需要更多的资金,其中更大的份额来自更富裕的合作伙伴美国。

恐怖主义应对的负担主要落在加拿大和美国的边境贸易流动上,需要对监控和技术进行大量投资。现在制定了智能边境行动计划,提供一系列联合行动,包括增加基础设施资金。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没有关于实质性制度演进的规定加强了当前安全问题的影响。结果是,如果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发生变化,它们将受到限制。第11 章(投资)是需要澄清的一个领域。批评者要求仲裁程序提高透明度,并消除目前围绕“征用”措辞的歧义。总体而言,贸易争端解决条款运作良好,但随着小组成员轮换的程序,建立一个避免在类似案件中获得不同裁决的危险的判例体系将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