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博士(PhD、Ph.D .或DPhil;拉丁语:philosophiae 博士或哲学博士)是在学习课程后授予的最高学术水平的最常见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整个学术领域的课程。因为这是一个获得的研究学位,所以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必须进行原创研究,以扩大知识的边界,通常以论文的形式,并在该领域的其他专家小组面前扞卫他们的工作。 完成博士学位通常是大学教授就业的要求,许多领域的研究员或科学家。在许多司法管辖区,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的个人可以在姓名中使用医生(通常缩写为“博士”或“博士”),尽管与此用法相关的适当礼仪也可能受到限制他们自己的学术领域、文化或社会的职业道德。 那些在大学教书或在学术、教育或研究领域工作的人通常用这个标题来称呼“在称呼或谈话中的专业和社交”。或者,持有人可以使用名称后的字母例如“Ph.D.”、“PhD”或“DPhil”(取决于授予机构)。但是,同时使用标题和名词后缀被认为是不正确的。 获得博士学位的具体要求因国家、机构和时间段而异,从入门级研究学位到高级博士学位。在获得学位的学习期间,学生被称为博士生或博士生;完成所有课程作业和综合考试并正在撰写论文/论文的学生有时被称为博士生或博士生(请参阅:除论文以外的所有内容)。达到这一水平的学生可能会被授予哲学候选人在某些机构获得学位,或者在攻读博士学位的途中可能会获得硕士学位。有时,这种状态也通俗地称为“PhD ABD”,意思是“除了论文之外的所有内容” 。 博士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个项目、论文或论文,通常由原始学术研究组成,原则上值得在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在许多国家,候选人必须在大学任命的专家审查员小组面前为这项工作辩护。大学有时会授予博士学位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博士学位,例如音乐表演者的音乐艺术博士(DMA) 、法律学者的法学博士(SJD) 和教育研究的教育博士(Ed.D.) . 2005年欧洲大学协会定义了“萨尔茨堡原则”,即博洛尼亚进程内第三周期学位(博士学位)的10项基本原则。2016年,欧洲艺术学院联盟制定了艺术博士学位的七项基本原则“佛罗伦萨原则”,这些原则得到了欧洲音乐学院协会、国际音乐学院协会的认可。电影和电视学校、国际艺术、设计和媒体大学和学院协会以及艺术研究协会。 在哲学博士和其他类似学位的语境中,“哲学”一词并不指哲学的领域或学科,而是根据其原始希腊语含义“爱”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智慧的。”在欧洲大部分地区,除神学、法律和医学(所谓的专业、职业或技术课程)之外的所有领域(历史、哲学、社会科学、数学和自然哲学/科学)传统上都是众所周知的作为哲学,在德国和欧洲其他地方,文科的基础学院被称为“哲学系”。 术语 该学位缩写为PhD(有时在美国是Ph.D.),来自拉丁哲学博士,发音为三个独立的字母,缩写 DPhil,来自英语“哲学博士”,被少数英国和英联邦大学使用,包括牛津大学、前约克大学和苏塞克斯大学,作为这些机构学位的缩写。 历史 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欧洲 在中世纪欧洲的大学中,研究分为四个学院:艺术基础学院,以及神学、医学和法律三个高等学院(教会法和民法)。所有这些学院都授予中级学位(文学学士、神学学士、法律学士、医学学士)和最终学位。最初,硕士和博士的头衔在最终学位中可以互换使用——医生这个头衔只是授予教师/艺术大师的一种形式——但到了中世纪晚期,艺术硕士和神学博士/神学博士这两个词、法学博士和医学博士已成为大多数地方的标准(尽管在德国和意大利的大学中,该术语医生被用于所有院系)。 高等院系的博士学位与现在的博士学位有很大不同,他们授予的是高级奖学金,而不是原创性研究。不需要论文或原创作品,只需要冗长的居住要求和考试。除了这些学位,还有执照。最初,这是一种教学许可证,在大学所在教区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之前不久颁发,但后来它本身演变成一个学术学位,特别是在大陆大学。 根据 Keith Allan Noble (1994)的说法,第一个博士学位是在1150年左右在中世纪的巴黎授予的。哲学博士学位在17世纪(大约1652年)在德国发展成为最终教师的证书。在1650年代之前,德国没有博士学位(当他们逐渐开始取代硕士学位成为最高学位时;可以说,最早的德国博士学位持有者之一是Erhard Weigel(Ph. phil. hab., Leipzig,1652)。[引文需要] 理论上,完整的学习课程可能,例如,连续获得文学士、文学士、文学硕士或医学学士、医学执照或医学博士的学位,但在早期现代时代,存在许多例外。大多数学生在没有成为艺术大师的情况下离开了大学,而常客(修道院成员)可以完全跳过艺术学院。 德国的教育改革 这种情况在19世纪初通过德国的教育改革发生了变化,最有力地体现在柏林大学的模式中,该模式由普鲁士政府于1810年创立和控制。在德国被称为哲学系的艺术学院,开始要求对研究做出贡献,由一篇论文证明,授予他们的最终学位,该学位被标记为哲学博士(缩写为博士)——最初这只是德国相当于文学硕士程度。 而在中世纪,艺术学院有一套基于三重和四重的课程,到了19世纪,它已经容纳了现在通常被称为科学和人文学科的所有课程。人文和科学领域的教授们专注于他们的高级研究。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中央政府,如果教授在政治上不可接受,它可能会被切断。 这些改革证明非常成功,德国大学很快开始吸引外国学生,尤其是来自美国的学生。美国学生在美国大学攻读学士学位后,将赴德国攻读博士学位。这种做法非常有影响力,以至于它被传入美国,1861年耶鲁大学开始向年轻的学生授予博士学位,这些学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完成了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并成功通过论文或答辩。 包含科学或人文学科原创研究的论文。在德国,哲学系开始拆分后,博士学位的名称被改写——例如 Dr. rer。自然。自然科学系的博士学位——但在大多数英语国家,所有学科的研究博士学位都保留了“哲学博士”的名称。 博士学位和类似奖项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遍布欧洲。该学位于1808年在法国引入,取代文凭成为最高学位;1819年进入俄罗斯,当时大约相当于PhD的Doktor Nauk学位逐渐开始取代大约相当于MA的专科文凭,成为最高学历;而在1927年的意大利,博士逐渐开始取代劳雷亚成为最高学位。 英国历史 研究学位在19世纪后期首次出现在英国,以理学博士(DSc 或 ScD)和其他此类“高级博士学位”的形式出现。伦敦大学于1860年引入了 DSc,但作为高级学习课程,直接从 BSc 继承,而不是研究学位。现代意义上的第一个高等博士学位是杜伦大学的 DSc,于1882年推出。 很快其他大学也紧随其后,包括同年设立 ScD的剑桥大学和伦敦大学1885年将其 DSc 转变为研究学位。然而,这些都是非常高级的学位,而不是博士水平的研究培训学位——Harold Jeffreys说,获得剑桥 ScD“或多或少等同于被提议为皇家社会。” 最后,在1917年,按照美国和德国的模式引入了当前的博士学位,并迅速受到英国和外国学生的欢迎。稍早的理学博士和文学/文学博士在英国的大学中仍然存在;与更古老的神学博士(DD)、音乐博士(DMus)、民法博士(DCL)和医学博士(MD)一起,形成了更高的博士学位,但除了荣誉学位之外,它们是只是很少获奖。 在英国(但不是苏格兰)的大学中,文学院在19世纪初占据了主导地位。事实上,高等学院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萎缩,因为医学培训已经转移到教学医院,普通法系统的法律培训是由法院提供的(有一些小的例外,见医生公地),很少有学生进行了正式的神学学习。 这与当时欧洲大陆大学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当时哲学或艺术学院的预科职责在很大程度上被中学教育所取代:在现代法国,学士学位是在结束时进行的考试。中学研究。改革开放洪堡大学将哲学或艺术学院(及其最近的继任者,如科学学院)从较低的学院转变为与法律和医学学院相媲美的学院。 许多其他欧洲大陆的大学也发生了类似的发展,至少在21 世纪初的改革之前,许多欧洲国家(例如比利时、西班牙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在所有院系中都有学士(或候选人)的三学位结构 -执照 - 博士而不是学士 - 硕士 - 博士;然而,不同程度的含义因国家而异。直到今天,神学和教会法的教皇学位也是如此。例如,在神圣神学中,学位是神圣神学学士(STB),神圣神学执照(STL)和神圣神学博士(STD),而在教会法中:教会法学士(JCB)、教会法学士(JCL)和教会法博士(JCD)。 美国历史 直到19世纪中叶,高级学位并不是大多数大学教授职位的标准。随着主要学校的雄心勃勃的学者前往德国1 到 3年获得科学或人文科学博士学位,这种情况开始发生变化。 研究生院在美国慢慢兴起。1861年,耶鲁大学授予Eugene Schuyler、Arthur WilliAMS Wright和James Morris Whiton 的前三个在北美获得的博士学位,尽管名誉博士学位在美国已被授予近十年,巴克内尔大学将第一个授予Ebenezer Newton Elliott在1852年。 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纽约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也开始授予该学位。1887年克拉克大学的开设预示着研究生教育的重大转变,该大学只提供研究生课程,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则专注于其博士课程。到1890年代,哈佛、哥伦比亚、密歇根和威斯康星州正在建立主要的研究生课程,其校友被新的研究型大学聘用。 到1900年,每年颁发 300名博士学位,其中大部分来自六所大学。不再需要在德国学习。 然而,在1899年授予博士学位的机构中,有一半是授予校外工作学位的本科院校。在1900年美国教育部记录的 382个博士学位中,没有合法博士学位课程的大学授予的学位约占三分之一,其中还有8-10% 是荣誉博士学位。 20世纪初,美国大学在国际上的地位低下,许多美国学生仍在前往欧洲攻读博士学位。缺乏中央集权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开办大学并授予博士学位。这导致美国大学协会由14所领先的研究型大学组成(产生了1900年授予的大约250个合法研究博士学位的近90%),其主要目标之一是“提高我们自己在国外获得的意见博士学位。” 在德国,国家政府资助大学和主要教授的研究项目。未经柏林批准的教授是不可能培养研究生的。相比之下,在美国,私立大学和州立大学都独立于联邦政府。独立性很高,但资金很少。突破来自私人基金会,它们开始定期支持科学和历史研究。大公司有时会支持工程项目。 博士后奖学金由洛克菲勒基金会于1919年设立。同时,一流大学与学术团体合作,建立了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或灭亡“成为研究型大学教师晋升的公式。二战后,全国的州立大学大幅扩大本科招生规模,并急切增加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究项目。他们的研究生教师必须有适当的记录出版和研究资助。在20世纪后期,“出版或灭亡”在学院和小型大学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要求 授予博士学位的详细要求在世界各地甚至因学校而异。通常要求学生持有荣誉学位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硕士学位,才能考虑攻读博士学位。例如,在美国、加拿大、印度和丹麦,许多大学除了研究博士学位外,还需要课程作业。在其他国家(如英国),通常没有这样的条件,尽管这因大学和领域而异。 一些个别大学或部门对尚未拥有学士学位的学生规定了额外的要求或同等或更高。为了提交成功的博士入学申请,通常需要学术成绩单、推荐信、研究计划和个人陈述的复印件。大多数大学在入学前也会邀请进行特别面试。 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个项目、论文或论文,通常由原始学术研究组成,原则上值得在同行评审的环境中发表。此外,一些博士课程,尤其是科学博士课程,需要在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一到三篇文章。在许多国家,候选人必须在大学任命的专家审查员小组面前为这项工作辩护;在其他国家,论文由一个专家审查员小组审查,他们规定论文原则上是否可以通过,以及在通过论文之前需要解决的任何问题。 非英语国家的一些大学已经开始采用与英语国家博士学位相似的标准来授予他们的研究博士学位(参见博洛尼亚进程)。通常要求博士生或候选人在密切监督下在校园学习。随着远程教育和电子学习技术的普及,一些大学现在接受远程教育兼职模式的学生。 在“三明治博士”项目中,博士生不会在同一所大学度过整个学习期。取而代之的是,博士生在其本国大学度过该计划的第一期和最后一期,并在其间在另一所机构或实地研究中进行研究。偶尔会有两所大学授予“三明治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