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连海外百科 首页 外贸百科 外贸指南 查看内容

D/P、D/A及其在国际销售交易中的应用

2024-8-14 12:04| 发布者: isky| 查看: 160| 评论: 0

摘要: 大多数卖家都非常熟悉赊销(O/A,Open Account)和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交易。在国际上,赊销被认为风险最大;信用证交易则被认为风险最小。然而,在这两极之间,有两种鲜为人知的交易类型:付款交单(D/P ...
大多数卖家都非常熟悉赊销(O/A,Open Account)和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交易。在国际上,赊销被认为风险最大;信用证交易则被认为风险最小。然而,在这两极之间,有两种鲜为人知的交易类型: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它们代表的风险水平低于O/A,但高于信用证。两者都依赖于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工具,即汇票或汇票。

汇票

Bill of Exchange/Draft,是一种可转让票据,由出口商/卖方签发并付款给出口商/卖方。虽然由卖方签发,但其效力与买方签发的支票相同。它通常是一个三方文书,由以下部分组成:

●. 出票人:签发汇票的一方;通常是出口商/卖方。
●. 付款人:接收汇票以寻求付款或承兑的人;通常是买方。
●. 收款人:汇票的付款对象;通常是卖方的银行。

汇票要么是即期付款(即期汇票,sight drafts),即银行在出示汇票时支付全额,要么是在未来某个日期付款(定期汇票,time or term drafts)。

D/P——付款交单

D/P交易采用即期汇票,即按需付款。

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将即期汇票连同进口商/买方从海关领取货物所需的文件一起寄给清算银行。买方必须在银行结清款项后才能领取文件并提货。如果买方未能付款或拒绝付款,出口商有权收回货物并将其转售。

从表面上看,D/P交易对于卖方来说似乎比较安全。但在实践中,存在以下风险:

●. 买方可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
●. 当货物需要长途运输时,比如从香港运到美国,卖方通常无法承担返程运费,而且成本太高。因此,卖方被迫在原目的地以通常很大的折扣出售货物。
●. 与信用证不同,如果进口商拒绝兑付汇票,出口商的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
●. 对于空运货物,买方可能会先收到货物,然后再去银行付款。

D/A–承兑交单

D/A交易采用定期或远期汇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买方接受以他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后,清算银行才会发放接收货物所需的单据。本质上,这是一种延期付款或信用安排。买方的同意被称为贸易承兑。

D/A条款通常是见票即付,例如“见票90天”,或在特定日期之后,例如“提单日期150天”。与赊销条款一样,以D/A方式销售也存在一些固有风险:

●. 与D/P一样,进口商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货物,即使货物状况良好。
●. 进口商可能会在没有原始装运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或原产地证书)的情况下收到货物,这种风险较小。
●. 买方可以拖欠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除非得到清算银行的担保,否则卖方将需要启动收款程序和/或采取法律行动。

汇票保兑

在某些情况下,出口商可能会寻求第三方(通常是银行)来保证进口商开具的汇票的付款。第三方在汇票背面背书的过程称为担保,在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出口商可以应要求使用担保。这样一来,如果进口商不接受或不支付汇票,出口商就将潜在风险转移到银行身上。

汇票贴现

如果汇票出票人不想等待付款人汇款,出票人可以以折扣价将汇票卖给银行。只有在考虑保付汇票后,D/P或D/A交易所涉及的风险仍然会造成财务负担时,才应考虑这样做。贴现流程如下:

●.汇票首先必须由出票人签署并注明日期的背书,以便向银行付款。
●.然后银行就成为汇票的持有人(所有者)。
●.一旦所有权转移,银行就会按照约定的利率向汇票的原始出票人支付。
●.除非产生利息,否则付款金额等于票据的票面价值。(票面价值=票据到期时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的金额)

D/P和D/A交易中卖方的优势

尽管存在上述风险,使用D/P和D/A交易对卖方仍有许多优势:

●.汇票有助于向买方提供贸易信贷。
●.它可以为卖家提供融资渠道。
●.汇票是正式的书面证据,为大多数法院所接受,用以确认已向买方发出付款(或承兑)要求。
●.卖方保留对货物的控制权,直到买方以即期汇票(D/P)或法定定期汇票(D/A)支付为止。
●.汇票可以通过贴现以折扣价进行买卖。

拒绝兑现汇票的追索权

卖方可以对未付款/未接受(称为拒付)的汇票提出异议,起诉买方,并可能收到付款。拒付是指付款人未能在到期日付款或未能接受汇票。卖方通过正式的(通常为两步)流程对拒付的汇票提出异议。

步骤1记录:
记录汇票是为了获得汇票被拒绝兑现的官方证据。公证人将汇票/汇票提交给受票人(买方)接受或付款,并在汇票上记录拒绝兑现的原因。记录之后通常会有正式的抗议。

步骤#2抗议:
公证人出具盖有公证人印章的正式抗议书。该文件提供了向付款人出示汇票以及拒绝兑现原因的正式证据。世界上大多数法院都接受抗议书作为汇票被拒绝兑现的初步证据。

如果买方以欺诈手段取得单据或货物,而不支付或接受汇票,则可以向清算银行或保税仓库寻求补偿。ABC-Amega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家烟花制造商提起并赢得了此类索赔。(注:当事人姓名已更改。)

真实案例研究

各方
出口商:中国烟花公司,Anywhere,中国
进口商:美国烟花公司,Anytown,美国
清算/进口商银行:第一商业银行,纽约,美国
销售条款: D/P(付款交单)

问题

中国烟花公司按付款交单条款向美国烟花公司出售了一个集装箱烟花。

出口商准备交易文件,包括正本提单(B/L)、汇票(本例中为即期汇票)和正本发票。汇票将通过出口商的银行支付,并在第一商业银行(进口商的银行)开具。

出口商将提单和发票复印件传真给买方,确认货物将于5月16日通过联合航运公司的货轮Morristown装运。烟花将于6月15日抵达纽约保税仓库。

货物由联合航运从出口商处提货,联合航运代表签字盖章??后将正本提单交还给中国烟花代表张先生,张先生随后将整套单据带到该银行,信用证办事员亲自将所需文件连同交易条款的明确指示放入快递包裹,将包裹寄往美国第一商业银行。

6月22日,即货物抵达纽约一周后,中国烟花公司联系银行,询问是否已收到付款。付款尚未完成,中国银行向第一商业银行汇款询问交易情况。买方是否接受了汇票?买方是否收到了原始提单?

与此同时,中国烟花公司的美国代表听说美国烟花公司确实从仓库提走了这些货物。事实上,这些烟花已经在科尼岛的盛大7月4日庆祝活动中使用。

11月15日,货物抵达美国整整5个月后,中国烟花公司仍未收到付款,也未收到美国银行的任何函件,因此将账户交给ABC-Amega催收。

ABC-Amega的收款员立即尝试联系USFireworks。但是,电话号码已停机。进一步调查发现,USFireworks已申请破产保护,现已停业。下一个电话打给了UnitedShipping位于纽约市的仓库,该仓库确实有一份银行背书的原始提单用于此次交易。下一步就是联系买方银行FIRStCommercial。

经过跟单催收员的一番研究,ABC-Amega发现银行档案中确实仍包含该汇票,但该汇票尚未由买方签字。该催收员还告知催收员,银行已止赎买方的账户以收回其担保权益。因此,烟花款项将不会支付。

追索权

显然,第一商业银行没有遵循适当的付款交单程序。它向买方提供了原始提单,该提单已在仓库备案,但没有收取立即汇给中国烟花公司的款项。ABC-Amega的关联律师建议起诉该银行:

●.违反信托
●.疏忽
●.实际损失120万美元(货物价值)

诉讼要求(费用)连同向中国烟花公司发出的指示一起,说明了向美国银行提出索赔还需要哪些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中国烟花公司的张先生出具的经过公证和认证的宣誓书,证明他所准备的文件。
●.一份由中国银行跟单信用证办事员出具的经过公证和合法化的宣誓书,证明他为第一商业银行准备了指示,并亲自将这些物品放入快递信封中寄往纽约市第一商业银行。(收款人已经收到了信封的空运单和交货证明的副本。)
●.中国烟花公司和中国银行均保证,如有必要,涉案的两位先生将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结果

第一商业银行对此案的强烈反对并不令人意外。最终,此案进入庭审阶段,两位中国先生不得不飞到美国作证,双方都听取了专家证人的证词,双方都花费了不少金钱。

最后,法院判决中国烟花公司胜诉:

●.120万美元实际损失(烟花成本)
●.48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
●.10,000美元利息
●.550,000美元的律师费
●.2,200美元费用

毋庸置疑,中国烟花对结果非常满意。

结论

如果记录完整正确,D/A和D/P交易可为出口商提供向客户提供一定程度的信贷便利的手段,同时保护其合法的付款权利。对于许多国际出口机构而言,它是昂贵、耗时的信用证与处理未结账户的高风险之间的完美折中方案。

附录:汇票管理规则

大多数国家都已制定了有关汇票的成文法,一般均遵循国际联盟《日内瓦公约》(1930年)中的规定。

●.1882年英国汇票法案是爱尔兰、英国以及大英帝国所属的英联邦国家汇票管理规则的基础。
●.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3条管辖汇票等流通票据的发行、转让和执行。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制定了一项公约来协调各国的法律。这项公约被称为《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于1988年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开放供签署。该公约尚未获得批准所需的10个签名。只有当当事人使用特定形式的流通票据,表明该票据受UNCITRAL公约约束时,本公约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