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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3、国家干预

2022-6-8 23:19| 发布者: isky| 查看: 281| 评论: 0

摘要: 干扰方法不管比较优势理论对无限制贸易的优点有什么看法,所有国家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国际交易。可能对进口征收关税——在某些情况下,关税成本高到完全禁止所涉商品进入。配额可能会限制允许的进口量。可以提供国 ...
干扰方法

不管比较优势理论对无限制贸易的优点有什么看法,所有国家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国际交易。可能对进口征收关税——在某些情况下,关税成本高到完全禁止所涉商品进入。配额可能会限制允许的进口量。可以提供国家补贴来鼓励出口。货币资本出口可能受到限制或禁止。外国人对国内厂房和设备的投资可能同样受到限制。

这些干扰可能仅仅是特殊利益诉求的结果,因为特定群体因进口竞争而受苦。或者,政府可能会施加限制,因为它觉得有必要考虑比较优势所搁置的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就商品和服务而言,干预的一般模式遵循了旧的重商主义格言,即不鼓励进口和鼓励出口。

发现自己因关税或配额而被禁止进入有吸引力的外国市场的公司可能只需在该外国建立制造工厂即可避开障碍。外厂的这项政策二战后投资大幅增长,美国公司率先在西欧、加拿大、亚洲和南美投资。其他发达国家的工业也遵循类似的模式,许多外国公司在美国以及世界其他地区设立工厂。

接受这项新投资的国家政府发现自己处于矛盾的境地。建立新的外资工厂可能不仅仅意味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生产能力;这也可能意味着引入新技术和卓越的业务控制方法。但欢迎这些好处的政府也必须期待“外国控制”的抱怨,这一论点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老工厂的国内所有者的压力,他们担心新的竞争无法被关税阻止。对于许多政府来说,这一直是一个紧迫的问题,特别是在涉及美国公司投资的情况下,这是对全球化的批评者的主要抱怨作为一种经济剥削形式。一些国家,如英国和加拿大,在招生政策上一直很宽松;其他国家,尤其是日本,对外资工厂实施了严格限制。

关税

关税或关税是对跨越海关区域边界的产品征收的税。边界可能是同意对进入其领土的货物征收共同税的一个国家或一组国家的边界??。关税通常被归类为保护性的或产生收入的。保护性关税旨在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来保护国内生产免受外国竞争。收入关税旨在获得收入,而不是限制进口。当然,这两组目标并不相互排斥。保护性关税——除非它们高到阻止进口——产生收入,而收入关税给一些保护责任货物的任何国内生产商。过境税,或过境税,是对通过海关区域前往另一个国家的商品征收的税。同样,出口关税,或出口税,是对离开海关区域的商品征收的税。最后,一些国家提供出口补贴;很少使用进口补贴。

关税如何运作

进口关税可能以多种方式适用。如果按照进口的实物数量(每吨、每码、每件等)征收,则称为具体关税。如果它们是根据进口价值征收的,它们被称为从价关税。关税可能会在获得进口的国家之间有所不同。例如,在先前已达成特殊安排的国家之间,它们可能较低,例如欧盟成员国给予彼此的贸易优惠。

征收关税的方式可能不同,每一种方式都会对征收关税的国家的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关税可能会鼓励国内生产。随着国内产品支出的增加,国内就业也往往如此。这就是为什么发现自己受到外国竞争对手压力的行业青睐关税的原因。关税还可能鼓励垄断市场结构的趋势,从而减少外国竞争,从而降低现代化或创新的动力。因为关税提高了进口商品的价格,它们也可能减少其消费。与世界市场相比,需求的下降可能足以迫使进口价格下降。

衡量关税的影响

很难衡量各国之间关税壁垒的影响。显然,进口需求对关税变化的反应方式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对价格变化的反应、进口在国内生产和消费中的份额,进口产品对国内产品的替代性,等等。对关税水平的反应因国家而异,也因商品而异。因此,关税的数额不一定决定其限制效果。通常,此类比较仅适用于以关税为主要保护措施的产品。对于发达国家的非农产品来说,这通常是正确的(其他策略,如进口配额,是保护农产品的常用手段)。尽管对进口原材料征收关税将保护这些商品的国内生产商,但此类关税也会增加使用这些原材料的国内制造商的成本。这些条件需要区分名义上的和有效的保护率。

这名义保护率是对进入该国的产品征收的关税百分比。例如,如果服装在进入该国时被征收价值20%的关税,那么名义保护率就是同样的20%。

这有效保护率是一个更复杂的概念:考虑到同样的产品——服装——在国际市场上的售价为100美元。用于制作服装的进口材料(材料投入)售价为60美元。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一家公司可以对一件类似的衣服收取不超过100美元的费用(忽略运输成本)。以60美元的价格进口面料,服装制造商最多可以增加40美元的劳动力、利润加成、租金等。60美元的材料投入成本与产品价格之间的40美元差额称为增值。

关税也可以考虑相同的情况——例如,服装20%和织物10%。对服装征收20%的关税将使国内价格提高20美元至120美元,而对面料征收10%的关税将使国内生产商的材料成本增加6美元至66美元。因此,保护??将使公司能够以价值经营-54美元的附加利润——120美元的国内价格与66美元的材料成本之间的差额。没有关税保护的40美元和有关税保护的54美元之间的差额提供了14美元的利润。这意味着国内加工活动的有效保护率——14美元对40美元的比率——将是35%。得到的有效保护率(35%)高于仅20%的名义保护率。只要最终产品的关税税率高于投入品的关税,就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各国通常对最终产品征收的关税高于对投入品征收的关税,因此有效保护率通常高于名义税率——通常要高得多。

有效保护率还取决于附加值在产品价格中的份额。如果进口商品的附加值很小,则有效税率可能非常高;如果附加值占总价格的很大比例,则有效税率可能非常低。因此,一个国家的有效保护可能比另一个国家高得多,即使它的名义关税较低,如果它倾向于进口制造水平高的商品,而附加值与产品价格的比率相应较低。

非关税壁垒

其他政府法规和做法也可能成为贸易壁垒。配额或数量限制可能会禁止某些商品的进口或限制进口的数量。此类配额的管理通常要求进口商拥有进口特定产品的许可证。配额会像关税一样提高价格,但从实物角度来看,它们对进口的影响是直接的,对数量设定了绝对上限。价格上涨不会带来更多商品。关税和配额对收入的影响也存在差异。通过关税,政府获得收入:在配额下,进口许可证持有人以进口的国内高价和国际低价之间的差额形式获得意外之财。

另一个障碍是自愿出口限制(VER),以对国家间政治关系的破坏性影响较小而着称。它也相对容易去除。这种方法在1980年代初被应用,当时日本汽车制造商迫于美国竞争对手的压力,“自愿”限制了对美国市场的汽车出口。与配额一样,VERs限制了贸易量,因此往往会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VER减少了日本汽车在美国的销售量,并提高了美国消费者必须支付的价格,从而使国产汽车更具吸引力。这种做法也让日本出口商可以收取更高的价格。结果,日本出口商而不是美国进口商从VER中获得了大部分意外之财。VER通常在任何有意义的意义上都不是自愿的。在这个例子中,日本汽车制造商同意VER以避免美国的进口配额。

其他障碍包括可能优先使用的国家贸易组织和政府采购做法。在美国,“购买美国货”立法要求政府采购机构优先考虑国内商品。海关分类和估价程序、卫生法规和标记要求也可能对贸易产生限制性影响。例如,日本以苹果可能被火疫病污染为由限制进口美国苹果。最后,如果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率高于对国内商品征收的消费税,则它们可能成为贸易壁垒。

欠发达国家的保护主义

20世纪后期发生的大部分工业化欠发达国家的特点是受到高关税壁垒保护的进口竞争产业的扩张。在其中许多国家,对制成品的关税和各种数量限制很高,但有效税率保护往往更高,因为货物往往是高度制造的,进口后生产中的附加值比例很低。虽然台湾、香港和韩国等国家的制造业主要以出口贸易为主,但它们往往是例外情况。更常见的是,发展中国家错误地寻求与外国制造的商品争夺国内市场。这些国家的高度保护往往导致生产放缓,而初级商品的出口阻碍了更有价值的制成品出口的扩大。尽管非耐用消费品的国内生产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在早期阶段,欠发达国家在生产更复杂的增值商品方面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除了缺乏技术改进的激励措施外,它们还受到国内小市场的所有不利影响。

支持和反对干扰的论据

收入: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往往缺乏有效征收所得税或公司税(见所得税)所需的制度机制。然后,这些国家的政府可以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来为其活动提供资金,因为此类征税相对容易管理。然而,通过关税获得的税收收入总是有限的。如果政府试图通过征收更高的关税来增加其关税收入,这可能会扼杀进口流量,从而减少而不是增加关税收入。

经济发展

保护国内产业:

征收关税的最常见论点可能是特定的国内产业需要关税保护才能生存。比较优势理论家自然会争辩说,需要这样的行业保护不应该继续存在,因此使用的资源应该转移到具有更高比较效率的职业.公民整体的福利收益将超过受进口竞争影响的那些群体的福利损失;也就是说,实际国民总收入将增加。然而,一个相反的论点是,这种福利收益将被广泛传播,因此个人受益人可能不会意识到任何巨大的改善。相比之下,福利损失将被狭隘而强烈地感受到。尽管资源可以转移到其他职业,正如比较优势理论所说,转移过程有时对被转移的人来说是缓慢而痛苦的。由于这些原因,比较优势理论家很少主张立即取消所有现有关税。相反,他们反对进一步增加关税——因为增加,如果有效,

这幼稚产业论点:

保护的倡导者经常争辩说,新兴的和成长中的产业,特别是在欠发达国家,需要被保护起来免受外国竞争。他们认为成本会随着增长而下降,并且某些行业必须达到最小规模才能与国外成熟的行业竞争。关税可以保护国内市场,直到该行业具有国际竞争力,而且人们经常认为,在该行业成熟后,可以收回保护成本。简而言之,幼稚产业的论点主要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许多产业都存在大规模生产经济,而发展中国家很难建立这样的产业。

然而,这种保护的倡导者可以将他们的论点转而反对他们。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个别国家可以从保护其新兴产业中获益,但这种保护对国际社会来说尤其昂贵作为一个整体。在规模化生产有很大优势的地方,国际贸易相对自由也有很大优势。通过关闭市场,保护降低了企业通过出口获得大规模经济的能力。如果一组国家对婴幼儿产业实施保护,就会分裂市场;每个国家都可能以小规模、本地化、低效的生产而告终,从而减少所有国家的繁荣。欠发达国家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方法是建立关税同盟或其他区域组织(参见国际贸易安排)。

婴儿工业关税在其他方面一直令人失望。幼稚产业的论点在实践中经常被滥用。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产业即使经过15年或20年的经营也未能获得国际竞争力,如果取消保护性关税,它们可能无法生存。幼稚工业可能更好地得到生产的帮助补贴而不是关税。生产补贴不会提高价格,因此不会抑制内需,保护成本也不会隐藏在对消费者的更高价格中。然而,生产补贴的缺点是利用政府收入而不是增加收入,这在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可能是一个认真考虑的问题。(另见经济发展。)

失业:

关税或配额有时也被提议作为维持国内就业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经济衰退时期。然而,现代经济学家几乎一致认为,通过提高关税来弥补失业的建议是错误的。就这一目的而言,提高关税是有效的,它只是“输出失业”;也就是说,国内就业的增加伴随着一些外国生产的下降。此外,另一个国家可能会实施报复性关税上调。最后,针对失业的关税补救措施很差,因为它通常是无效的,而且还有更合适的补救措施可用。人们普遍认识到,通过实施适当的财政和货币政策。

国防:

寻求关税或配额保护的行业的共同诉求是,其生存对国家利益至关重要:战时需要其产品,届时进口供应很可能会被切断。经济学家对这一论点的判断相当明确:国防论调常常是转移注意力,试图“把自己裹在国旗里”,而就一个行业而言,关税是确保其生存的可疑手段。相反,经济学家表示,应该向重要行业提供直接补贴,以使其能够应对外国竞争,并明确承认补贴是国家为维持该行业用于国防目的而付出的代价。

自给自足:

许多对保护的要求,无论表面上的论点是什么,都真正吸引了促使重商主义推理的自给自足的感觉。(自给自足被定义为在国家层面上自给自足的状态。)限制国际自由贸易的提议如果能引起该国公民所共有的那种半潜意识的感觉,就可以说是自给自足的。共同的福利和共同的利益,而外国人根本不关心这种福利和利益,甚至可能会积极反对。确实,一个大量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已经把财富当成了人质:它的一部分工业已经依赖出口市场来获得收入和就业。这些国外市场的任何中断(由国外经济衰退引起,某些外国征收新关税,或许多其他可能的变化,例如战争的爆发)将是非常严重的;然而,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所涉及的国内政府的权力来改变。同样,国内工业的另一部分可能依赖进口原材料的流入,例如用于燃料和电力的石油。对这些进口的任何限制都可能产生最严重的后果。模糊的威胁对这些进口的任何限制都可能产生最严重的后果。模糊的威胁对这些进口的任何限制都可能产生最严重的后果。模糊的威胁隐含在这些可能性中的往往会导致对自给自足、国家自给自足、不依赖外部世界危害的生活的渴望。

人们普遍认为,任何现代国家,无论其资源多么丰富多样,都无法真正实现自给自足,而朝这个方向进行的尝试可能会导致实际收入急剧下降。然而,保护主义论点——尤其是那些“为了国防利益”提出的论点——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利用了这种自给自足情绪的力量。

这贸易条件论证:

当一个国家征收关税时,外国出口商在销售他们的产品时会有更大的困难。随着出口下降,他们可能会降价以防止销售额急剧下降。因此,例如,当征收10.00美元的关税时,外国出口商可能会将其价格降低6.00美元。征收关税时,外国出口商正在被“征税”;其他4.00美元反映在对消费者的更高价格中。以这种方式使用关税对外国出口商征税被称为保护贸易条款的论据。贸易条款代表一个国家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与支付给外国人的进口商品价格相比。当出口商品的价格上涨,或者支付给外国人的进口商品价格下降时(就像一个国家征收关税时一样),贸易条件就会改善。

国际收支困难:

政府干预外贸进程的原因可能与目前讨论的完全不同:外汇(见国际支付与兑换)。在二战后建立并一直有效到1970年代的国际货币体系下,大多数政府都试图维持本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的固定汇率。即使不是绝对固定,汇率通常也只允许在一个狭窄的价值范围内波动。

如果国际收支困难出现并持续存在,一个国家的外汇储备就会减少。在危机中,政府可能被迫贬值该国的货币。但在被迫这样做之前,它可能会尝试通过限制进口或鼓励出口来纠正平衡,这与旧的重商主义方式很相似。

在1960年代,许多国家的储备短缺问题变得很严重。虽然国际交易总量稳步上升,但国际储备供给并未相应增加。到1973年,国际收支失衡导致固定或钉住汇率制度的终结,并导致“大多数货币的浮动”。(另见金本位制;黄金交换本位制。)